整个孕期一般至少要做多少次B超检查及每次检查的意义?
在孕期B超检查中,每个孕妇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胎儿发育是否正常,胎位是否正常等,对这些问题主要应该看孕期时间而定,因此孕妇在孕期最好配合医生选择适当的时机做B超检查,根据胎儿各个时期的发育情况应该在中期妊娠(13周-27周末)、晚期妊娠(28周以上)及足月妊娠(37周-42周)三个时期分别检查,这样整个孕期在正常情况下至少得做三次B超检查。
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6-24周,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可测量胎儿头围及股骨径线等。同时可显示胎儿颅、躯干、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胃、肾、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况,确定胎盘的位置,有无前置胎盘等。而且这一阶段胎儿B超各项指标误差较小,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,可以估计胎儿发育情况及核对孕龄。但此时胎儿在宫内活动范围较大,胎位易变,因此在28周前判定胎位意义不大。
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-32周。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是否有体表畸形,胎儿的重要脏器有无异常,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等。而且此时胎儿体位开始固定,如果发现胎位臀位或横位,可及早采取纠正措施,调整比较容易,以免以后引起脐带脱垂或难产。
第三次是在孕37-40周,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程度,羊水含量及羊水清晰度,有无脐带缠颈等,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,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,对决定分娩方式可提供客观依据。但此时由于胎儿较大和羊水相对较少,观察位于胎儿后方特别对宫内深部结构如后壁胎盘、子宫后壁及子宫下段,胎儿的颜面部及肢体等部位显示都有一定的困难。
B超对胎儿畸形检测能起到什么作用?
B超是产前评价胎儿发育的一个必需检查项目,胎儿畸形的检测也是其重要内容。目前的B超对胎儿畸形检测能起到什么作用呢?按卫生部的要求,在孕妇怀孕16~24周,有六种严重畸形是必须检出的:无脑儿、开放性脊柱裂、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、脑膨出、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和单腔心。但在实际检查工作中,我们可发现更多的胎儿畸形,如:脑积水、胎儿水肿、胎儿胸腹腔积水、胃肠道闭锁等。
若发现胎儿有异常或怀疑有染色体异常的遗传病胎儿,可在B超监视下进行羊水穿刺、胎儿绒毛组织取样、宫内脐血管穿刺取样等,再进一步作遗传学检查,这项工作有绝对的优生价值。

